1999年,我從歐洲壯遊回來,開始教兒童美語的時候,很快就發現老師們各有不同的偏好。有些喜歡教文法,有些喜歡教會話。有些喜歡教幼兒,有些喜歡教國高中生。有些人不喜歡教發音,有些人不喜歡改作業。身為一個新人,我不知道我有什麼偏好,更不覺得我可以有什麼選擇。
我每天努力的工作。我重覆去上師訓課,光 Phonics 發音課我就上了不下五遍。畢竟我是一個一輩子沒有補過英文的人,我根本不知道那些新潮的英語教學法是什麼東西。我也會要求去看同事教課(雖然有些人很反感被人觀課),也會想跟別人討論教法(雖然當時公司的氛圍是女同事們永遠都在大聲聊天,聊的都是購物購物跟購物,提到教學時大家都會突然閉嘴,好像自己的教法是天大的袐密)。哪一段英文我說得不夠流利,我就會重覆練習講到比台語劇演員罵人還快(當年我在房間備課時,我媽在客廳超大聲的看台灣霹靂火,是很好的背景音XD)。即便講中文時伶牙俐齒如我,要把一個外國語說得跟中文一樣快,我可也是下了很多功夫。就這樣,不知不覺兩三年過去了,我不只成為那間兒美補習班裡什麼級數都可以教的老師,我的英文更是已經達到我自己相當滿意的境界,我幾乎已經可以毫無障礙地表達自己,因為我經獲得一個英語學習者最需要、最重要跟最決定性的能力—我可以繞過不會講的單字,用關代子句或其他方法來講述我想講的任何東西。我更是被挖角到總公司,去當那個兩三年前我崇拜無比的師訓專員,居然換成是我用英文來教台下的老師們怎麼教英文。昨天聽The Diary of the CEO(我最喜歡的 YouTube頻道之一),聽到主持人 Steven Bartlett 跟來賓Scott Galloway 的訪談(Galloway 是一名連續創業家,有很多追求財富自由的人想擁有的智慧)。Galloway 對年輕人說,即便窮困的你現在做著最低階的工作(例如在漢堡王炸薯條或在服飾店賣衣服),你可以get a taste of flesh(意思是說透過親身體驗艱辛,有更多成長的機會與空間),好好培養能力,經營人脈。懂得流汗的人擅長經營人生,好逸惡勞或動不動就想吃大餐買東西犒勞自己,就很容易被困在一個沒辦法流動的人生或階段中,能力也永遠不會增強。故事的寓意:讓你自己強大到你可以做所有的事,而且做得比其他人都好,你就離成功就不遠了。你的老闆會很器重你,你的客戶會很需要你,因為你很值得信任,你做出來的東西、你的表現、你的能力就是好,你要求加薪理所當然,談不攏,你也可以開始觀望更好的工作。慣老闆再見,我值得更好的人生。如同 Bill Gates 所說,這個世界的確不公平,但說真的,也沒有那麼不公平。

